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17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張玉琴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張玉琴) 上個月,廣州市共發生電梯困人事件401宗,涉及1139人。日前,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式印發《廣州市電梯監督抽查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提出將對上年度在用電梯總數的30%左右的電梯進行監督抽查。同時,質監部門應當在抽查後,向社會公開電梯監督抽查的相關情況。
  被舉報投訴較多應重點抽查
  《規定》提出,市質監部門負責本市電梯監督抽查工作。《規定》提出,年度電梯監督抽查數量為上年度在用電梯總數的30%左右,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財政列支。
  根據廣州市電梯安全運行監控中心資料顯示,3月份,全市電梯共發生困人事件401宗,涉及1139人,故障事件202宗。其中,商業單位是電梯困人高發點。
  電梯抽查的結果要向社會公開
  《規定》提出,為了避免重覆抽查,各區質監部門應當於每年2月底前制定本年度轄區內電梯監督抽查計劃清單並上報市質監部門備案。在開展驗證電梯定檢工作質量的監督抽查工作時,原定檢機構應當迴避。
  在抽查之後發現電梯存在不符合項目的,應當場出具《監督抽查不符合項目通知書》。各區質監部門在3個月內統計行政處罰情況,並將整改落實情況和行政處罰情況彙總報送市質監部門。
  此外,《規定》還要求質監部門應當在年度電梯監督抽查工作完成後,應依法向社會公開電梯監督抽查的相關情況,以及對違法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情況等。
    (原標題:財政出錢每年抽查30%的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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