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沈陽6月30日電(記者王炳坤)申辦一家養老院,跑了39家單位,加蓋133個公章,歷時8個月竟然沒有辦下來——連日來,網絡上流傳著遼寧省錦州市這樣一起案例,再次引發人們對行政審批亂象的關註。
  新華社記者近日趕赴錦州採訪瞭解到,由於這個養老院的情況比較特殊,這133個公章實際是養老院在辦理前置的土地手續,並非是進入審批程序後的行政審批。
  錦州市養老綜合服務中心是遼寧省養老示範工程,也是錦州市委、市政府2014年重點民生項目。6月17日,錦州市機關作風百日整治明察暗訪小組通報稱,作為建設單位,錦州市民政局早在2013年10月就開始為這一項目跑手續,目前已涉及39個單位,共加蓋了133個公章,歷經8個月仍沒有完成。通報引發輿論一片嘩然,在當前各級黨政機關狠抓作風建設、推進簡政放權背景下,錦州養老院被很多網民視為深受“審批門”之害的又一典型。
  不過新華社記者採訪當事各方發現,錦州的這個養老院實際尚未進入審批流程,133個公章是在辦理原址出讓、新址徵用等前置的土地手續。
  養老院的業主單位,錦州市民政局副局長馬榮介紹,錦州市原有的養老院已使用了30年,設施嚴重老化。2013年,市政府決定建設新的錦州市養老綜合服務中心,並將舊養老院的土地賣掉,所得資金用於新址建設。從去年10月份起,民政局就配合政府相關部門辦理出讓原址,徵用新址的工作。
  採訪中記者查閱相關材料註意到,辦理土地手續的確相當繁雜。
  比如養老院新址涉及徵用一塊15畝的農業用地,錦州市政府首先要製作針對本次徵地的方案,省政府批覆同意後,啟動徵地程序,其中既要進行土地勘測、規劃設計、四至確認、項目用地評估、面積確認、地圖製作、門牌號製作等技術工作,也要落實發放徵地通告、制定補償標準、預存補償金、召開聽證會、評估信訪風險、為失地者辦理保險等民生保障環節,還要與供水、排水、供電、供暖、供氣等部門簽訂設施配套協議。由於地塊離小凌河不遠,涉及防洪等事宜,又要請專家論證、出具意見。僅這15畝土地,相關部門就報送了27份材料,蓋公章超過60個。
  此外,出讓原址同樣手續繁瑣,要重新測量、確認坐標、製作環評報告、規劃報告、測光報告、拆遷紅線報告等,經多家評估公司評估價格後,方能進入土地儲備中心對外招拍掛。
  錦州市監察局向記者提供的一份清單上顯示,在辦理新址31畝土地的手續時,35個單位蓋章103個,在辦理原址的土地出讓時,13個單位蓋章30個。
  馬榮告訴記者,這個養老院的情況比較特殊。如果是在已有建築物內申辦養老院項目,業主單位向民政、衛生、消防、安監、工商、環保等部門辦理審批或備案手續即可。但是這個養老院需新建建築,而且還沒有現成的土地,所以經歷的辦事流程更長。
  錦州市監察局局長王立寧表示,目前他們正在調查每一個公章背後是否存在不必要或超出時限的辦事環節,並研究能否進一步簡化土地領域的辦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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